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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木乃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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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   
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   
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   
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   
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   
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   
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   
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  
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   
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 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

吉木乃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部,准葛尔盆地北缘,萨吾尔山北麓,额尔齐斯河南岸。东与福海县毗邻,南与塔城地区的和布克赛尔相连,北接哈巴河、布尔津两县,西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接壤。总面积7145平方千米。县境属大陆性北温带寒冷气候。县城无霜期151天,北沙窝无霜期126天。最高极端气温37.2℃,最低极端气温-38.8℃。县境气候干燥,降水量为202.2毫米。吉木乃县地处北疆北部,纬度偏北,远离海洋属大陆性北温带气候区。气候特征为春旱多风,夏季凉爽,秋季短暂,冬季寒冷而漫长。降水量少,蒸发量大,气候干燥;日照充足,气温日、年较差大,无霜期短,灾害性天气较多。因吉木乃县地形复杂,特别是地形差异大,因此将全县由南向北分为四个气候区:南部山区气候区,海拔1200米以上的区域;中部倾斜平原气候区,海拔600-1000米地区;北沙窝气候区,海拔450-600米。